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公告修正「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學術科技研討會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科技發展組
  • 建檔日期:104-05-11
  • 更新時間:106-01-23

本次「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學術科技研討會作業要點」修正內容摘述如下:

(一)申請補助單位之資格中,申請補助單位不限於全國性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教學醫院,爰刪除「全國性」。

(二)審查程序擬修正部分文字,例如「補助辦理醫藥衛生科技相關國際或國內研討會為限,且每一受補助單位一年僅得補助一次。」擬改成「補助國際或國內醫藥衛生相關科技之研討會為限,且每一受補助單位一年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三)核銷作業及其他事項,為應實際業務需要,擬修改並增列附件供申請補助單位核銷。

1、「實際收支明細表」。

2、「衛生福利部○○年度補助辦理學術科技研討會議成效評估表」。

3、?○○年度補(捐)助辦理「(會議名稱)」核銷成果自我評核表?。

詳細內容參閱附件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