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業者公開違賣電子煙!北台灣就開5分店」新聞內容,國民健康署補充說明如下:
一、大多數電子煙含成癮性物質。根據食品藥物檢驗署檢驗結果,其尼古丁之檢出率為88.1%。部分甚至含有毒品成分,並已發生多起嚴重爆炸事件。關於報導中電子菸之內容物,將由相關部門進行檢驗。
二、為防電子煙含有尼古丁、毒品等成癮物質,政府已跨部會動員,依查獲事實,從嚴處分。若查獲之電子煙含毒品,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理。若含有尼古丁,則屬偽劣假藥,依藥事法處理。若電子煙外型似菸品形狀,則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倘電子煙產品宣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醫療效能詞句,即使不含尼古丁成分,亦違反藥事法有關廣告之規定。另,海關已加強辦理電子煙及相關產品邊境查核,杜絕相關產品進入國內。政府對於電子煙檢舉案件,皆會函轉由地方政府前往稽查,若查證屬實依相關法令處置。
三、關於民間團體一再建議將電子煙視為菸品,以菸害防制法管理,健康署表示,政府樂意聽取各界意見,將電子煙視為菸品而非藥品,會產生罰則較輕、管理較鬆的狀況 (輸入販賣藥物及毒品等涉刑責,但菸品罰則較輕)。依各國經驗,凡視為菸品、僅以菸害防制法管者,使用情況都大幅擴大,易放難收。因此,在社會有共識之前,尚不宜輕言放寬。健康署表示,電子煙已經是國際討論最熱烈議題之一,透過跨國跨區網購,以及各種時尚、創新作法,吸引消費者,也衝擊現行法令的灰色空間。各國對電子煙之管理,寬嚴落差極大,但世界衛生組織仍採嚴謹態度,健康署將審慎收集各界意見,作為政府後續政策參考。
四、國民健康署再次呼籲,電子煙並非合法藥物或菸品,多數含有尼古丁,在國內外亦曾多次查出含有其他有害物質,包括:安非他命、大麻、甲醛、乙醛等,亦有發生爆炸之風險。電子煙可直接吸食到肺部,若含有害成份,將對自己或身邊的人造成直接傷害,呼籲民眾不要輕易嘗試。各地方政府衛生局也將持續加強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