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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 將視執行績效檢討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08-09-20
  • 更新時間:108-09-24

有關「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僅執行4年一節,本方案報院內容之執行期間為108-112年,未來是否延續,將視執行績效檢討,亦不排除提高或變更補助內容。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符合補助條件者,每人每年最高6萬元整,每年採1次性發給。
應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 入住之機構類型
  2. 入住天數
  3. 申請人納稅狀況

申請日期及方式
10月15日至11月15日
-向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11月15日後申請者將於明年領到補助

諮詢之窗口屆時將公布在本部長照專區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