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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年輕型失智者無處可去」報導:已納入長照服務對象,失智相關資源積極布建中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07-11-05
  • 更新時間:110-11-17

有關今日媒體「年輕型失智者無處可去」相關報導:

......長照2.0去年上路,將50歲以上失智者納入服務對象,然而全台擁有超過600家日照中心,年輕型失智者卻無處可去......日照中心內容多以老年人角度出發,許多年輕型失智者因活動力強,待不住,甚至因「難顧」遭日照中心拒於門外......

回應如下:

  1. 長照2.0為擴大服務對象,已將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納入服務:
    • 50歲以上失智且失能之患者,經地方政府長照管理中心進行長照需要等級評估,可使用長照2.0相關服務項目(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專業服務、交通接送及喘息服務等);亦有提供失智症者一種小規模,生活環境家庭化及照顧服務個別化之團體家屋。
    • 50歲以上之失智但未失能之患者,依個案狀況區分為以下之模式:
      • (1) 有失智確診:經地方政府長照管理中心或社區相關醫療機構轉介,可至「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參與相關服務項目,如認知促進、緩和失智、安全看視、家屬照顧訓練及支持團體等。
      • (2) 疑似失智或未確診:可轉介至「失智共同照護中心」,進行個案管理服務,協助疑似失智個案儘速就醫確診、提供家屬照顧諮詢、協調、轉介及追蹤生活照顧與醫療照護服務。
  2. 未滿50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失智症者,亦可使用長照2.0之相關服務。
  3. 可研議發展專屬年輕型失智者的日照中心:因年輕型失智照護有其特殊性,需仰賴民間團體的協助,逐步研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