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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鼓勵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參與,因應老人福利法對小型老人福利機構之「三不」政策規定,採行權宜措施,結合AB單位以發揮該行政支援角色協助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執行提案申請、聘任人力,絶無媒體報導「借牌」核銷之情事。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06-08-02
  • 更新時間:108-03-18

為推動長照2.0計畫並建構「長照2.0服務體系」,鼓勵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參與,衛生福利部因應目前老人福利法對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定有「不可對外募款」、「不接受政府補助」及不得享有租稅減免之「三不」政策規定,該部透過創新試辦方案,與創造多元管道的方式,並依據試辦的經驗作為未來政策擬定之參考,採行權宜措施,由有意願與小型老人福利機構發展社區結盟的「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俗稱長照旗艦店或A單位)或「複合型服務中心」(俗稱長照專賣店或B單位),以發揮該行政支援角色來協助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執行提案申請、聘任人力、核銷報結等事宜,並無媒體報導「借牌」情事。

在社區廣布並深耕小型老人福利機構,使其成為長期照顧服務的重要資源之一,對於政府推動發展多元、多層級服務型態的長照服務整系來說相形重要。因此,衛福部鼓勵縣市政府廣為結合醫療、護理、社福等民間服務單位投入社區整體照顧體系成立ABC單位,並協助小型老人福利機構由同一鄉鎮市區內具長照專業量能的「長照旗艦店」(A單位)與其簽立合作意向書,建立協力結盟夥伴關係,共同來提供社區長者多元的照顧。

對於近日某媒體報導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借牌」辦理長照情事,衛福部表示,該報導內容實與事實不符,對此結果深感遺憾。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陳素春表示,為利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協力政府廣布長照資源,目前正積極研議修正「老人福利法」第36條,小型老人福利機構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為配合推展國家政策者,得不受該條不予補助之限制以符合實際所需,以鼓勵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參與社區整體照顧體系,加速我國長照資源發展,落實在地老化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