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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持續提供身心障礙者居家型照顧服務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13-02-08
  • 更新時間:113-02-01

農曆春節將至,為保障身心障礙者之健康與福祉,確保服務不中斷,於113年春節期間,各縣市持續提供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之個人助理服務、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對於熱心提供服務的個人助理與服務員,其服務費用由各縣市政府依原補助標準加倍發給,或依契約規定比照長期照顧給付及基準補助。至民眾自費額部分,則與其平日之收費負擔相同。

考量聘僱外籍看護工之身心障礙者家庭,有臨時性照顧服務之需求,自108年11月19日起針對領有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於所聘僱外籍看護工無法協助照顧時,亦可申請使用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以減輕聘有外籍看護工之家庭照顧壓力,並保障被照顧者之安全與照顧品質。

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有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之個人助理服務或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需求,可以預先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各服務單位提出申請(宜蘭縣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請洽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

此外,春節期間各縣市仍持續提供居家照顧服務,有需要的身心障礙者可於春節前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