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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 建構營養及健康飲食支持環境 增進國民健康

  • 資料來源:行政院
  • 建檔日期:112-11-09
  • 更新時間:112-11-09

    為建構健康飲食支持環境,提升人民營養及健康飲食知能,增進國民健康,行政院會今(9)日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的「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不健康飲食所造成的營養不良問題,對國人健康影響極大,也是導致各類非傳染性疾病發生的主要因素之一。本法有助於建構健康飲食支持環境,提升人民營養及健康飲食知能,增進國民健康。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衛福部表示,鑑於日本、韓國、美國及其他先進國家,已就人民營養狀況監測、健康飲食環境改善、營養及健康飲食教育提升等,制定營養及健康飲食相關法律規範,為增進人民健康,參酌國際間立法例,擬具我國「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全文共計6章25條,草案要點如下:

一、規範人民營養調查;建置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訂定人民營養及飲食建議攝取基準;社會救助補助與相關計畫納入營養問題及改善目標;鼓勵添加特定營養成分之辦理機制。(草案第8條至第11條)

二、輔導研發健康飲食及以在地農產品為主原料之食品;營養及健康飲食教育納入在職訓練或繼續教育課程;獎勵建置健康飲食環境。(草案第12條、第13條及第15條)

三、鼓勵辦理營養及健康飲食教育;營養及健康飲食教育列入評鑑或輔導項目;禁止傳播不實之營養及健康飲食消息。(草案第18條至第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