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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回應流感疫苗相關爭議:公費流感疫苗均取得國內藥品許可證,且採購程序均符合政府採購法規範。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2-10-05
  • 更新時間:112-10-05

有關近期流感疫苗相關爭議,疾管署今(5)日再次說明,公費流感疫苗均已取得國內藥品許可證,採購方式係由專家組成採購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審核後完成採購,採購程序皆符合政府採購法規範。

疾管署指出,考量目前國內取得四價不活化流感疫苗許可證之5家廠商,其疫苗核准適用年齡、單價及最大供貨量等有所差異,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並順利供貨,保障國人健康,今年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邀請疫苗學、感染學、查驗登記、GMP、臨床試驗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領域專家,組成採購評選委員會,訂定疫苗效益(如疫苗有效性、安全性、仿單規定適用年齡等)、價格、廠商履約能力、供貨時效/穩定性、額外供貨配合度及廠商企業社會責任等評選項目,邀請領有流感疫苗許可證之廠商投標,就其疫苗產品提出符合採購案需求之供應計畫及報價,再由專家針對投標廠商所提計畫依評選項目進行評選,擇定序位前4名為最有利標廠商,並依各序位之供貨比例決標,相關採購程序皆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

疾管署說明,本年度公費流感疫苗4家最有利標廠商及其決標量,依序分別為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9萬3,450劑(占50%)、賽諾菲股份有限公司192萬1,400劑(占27.5%)、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萬4,630劑(占12.4%)、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70萬7,420劑(占10.1%)。疾管署目前陸續依各廠牌疫苗交貨量,按各地方政府提報需求量比例配送至衛生局,目前四種廠牌已皆有到貨量,衛生局依轄區需求再做分配至轄區合約院所提供民眾接種。

疾管署呼籲,流感疫苗在國內外已有數十年使用經驗,國內上市之流感疫苗不論廠牌在保護力與不良反應發生率上均無差異。接種疫苗是預防流感最有效的方法,可減少流感併發重症風險、降低死亡率,請符合公費流感疫苗接種資格民眾儘早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