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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8加1項社福津貼給付依法調增,逾300 萬人受惠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建檔日期:112-09-14
  • 更新時間:112-09-14

政府自101年起建立社福津貼調整機制,明定每4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各項主要社福津貼給付額度。依行政院主計總處預估,112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較108年約成長7%(實際調整比率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13年1月公告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爰衛生福利部、農業部、原住民族委員會自明(113)年1月起,將調增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國民年金、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等各項給付,每人每月依領取項目不同,調增金額在新臺幣143元至1,190元不等,估計逾有300萬餘人受惠。

      衛生福利部表示,低收入戶3項生活補助由現行每人每月2,155元至1萬7,00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306元至1萬8,195元;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由現行3,772元、5,065元、8,836元,調整為4,036元、5,420元、9,455元;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人每月由3,879元、7,759元,調整為4,151元、8,302元;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每人每月由2,047元至2,479元,調整為2,190元至2,653元;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遺屬年金給付及原住民給付每人每月由3,772元,調整為4,036元;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由5,065元調整為5,420元;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每人每月由7,550元調整為8,080元。

    另為展現政府照顧弱勢民眾之決心,將協調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即早進行各項資料報送及系統比對作業,以利審核撥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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