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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併發重症病例數未明顯下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再延長至今(112)年8月31日止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2-07-21
  • 更新時間:112-07-24

    疾病管制署今(21)日表示,近期社區A型H1N1與H3N2共同流行,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雖逐漸下降,惟流感併發重症通報數尚未明顯下降。考量流感病毒仍持續於社區中活動,故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今年8月31日止(如附件)。

    疾管署統計,本流感季自去(111)年10月1日起截至今年7月17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402例 (239例A型H1N1、151例A型H3N2、5例A型未分型、7例B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為多(占50%),86%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82%具慢性病史;其中死亡85例 (57例A型H1N1、25例A型H3N2、1例A型未分型、2例B型),79%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93%具慢性病史。

    疾管署指出,目前我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各縣市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詳見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或透過疾病管制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網頁查詢,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由於目前流感與COVID-19在社區中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班上學,以免病毒傳播。有關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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