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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疫苗數位證明出國旅行,應於護照換(核)發後隔日再至系統請領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2-01-06
  • 更新時間:113-03-18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表示,近期民眾出國人數遽增,「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下稱數位證明)之疫苗數位證明,下載數量由去(2022)年11月每日平均約1萬2千件提升至12月底每日平均約2萬件,顯見出國運用數位證明之民眾明顯增加,指揮中心提醒民眾,由於數位證明與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之間的護照資料自動交換機制並非及時更新,當民眾領取新護照後的更新資料,在隔日上午10時才會完成交換,因此民眾領到新護照後,要到隔日中午後才可以取得和新護照號碼一致的數位證明,建議有出國需求使用之民眾,提前申辦護照,並於領取新護照後的隔日中午後,再以電腦或手機上網申辦。

    指揮中心指出,疫苗數位證明核發2種國際格式,分別是歐盟規範(EU格式:歐盟會員國、新加坡、韓國、馬來西亞及泰國等76國)及Smart Health Card規範(SHC格式:美國、日本、加拿大及澳洲等)。其中EU格式有效期限制,接種2劑或1劑,18歲(含)以上者不超過270天,未滿18歲者不超過365天,接種3劑或以上者才是長期有效。而SHC格式雖然沒有效期限制,但各國的要求仍有不同,例如日本目前仍要求持有3劑疫苗證明或提交出發前72小時內的PCR檢驗證明者才能入境,請民眾視需求自行下載運用。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於出國前,應先確認欲前往國家採認規定。詳細數位證明申辦及驗證系統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