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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工作場所將全面禁菸,老闆您知道嗎?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04-30
  • 更新時間:97-04-30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已於96年7月11日正式公布,將於98年1月11日正式施行,屆時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必須全面禁菸,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呼籲所有的事業單位應及早做好準備,儘早撤除室內吸菸室並於職場中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共同打造清新無菸的工作環境,以提昇員工健康。
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98年1月11日起,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不得設置室內吸菸室,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一萬元罰鍰;另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五萬元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各事業單位應提早因應及落實,進一步保障員工健康。
為照顧員工的健康及符合菸害防制法對於工作場所禁菸的新規定,多家公司已加入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的行列,如華碩電腦之室內工作場所已全面禁菸,禁菸規定對象包含所有員工、合約廠商及訪客,所設置的室外吸菸區遠離辦公大樓且有明顯標示,使員工在工作時不會遭受二手菸危害;金百利中壢廠也率先落實工作場所禁菸之規定,不僅廠區內全面禁菸,更嚴禁將菸品及打火機攜入廠區,以上兩家事業單位實為推動職場菸害防制的良好典範(相關推動事蹟及照片如附件)。
國際扶輪中華民國總會及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除熱心投入社會公益外,更代表企業主率先響應支持室內工作場所禁菸之法令規定,召開會議時一律禁止吸菸,許員工一個清新無菸的工作環境,不僅增加員工的向心力,更可提昇企業形象,創造勞資雙贏。
為鼓勵各企業依法提早落實職場無菸措施及建立職場員工健康之工作環境,國民健康局本(97)年持續推動健康職場自主認證,配合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已將職場需落實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納入通過健康職場自主認證要件之一,凡合法設立之公、民營事業單位或機關〈構〉,非屬於健康促進知識及資源提供者(例如醫療院所、各級學校、衛生及勞工行政單位等),歡迎報名參加 (報名截止日為97年7月15日,報名申請資訊可上職場健康促進暨菸害防制資訊網查詢(網址:http://health.cish.itri.org.tw/health/logo/main.php),洽詢窗口:中區職場健康促進暨菸害防制輔導中心,電話:03-5917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