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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種流感疫苗,請攜帶健保卡及身分證件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09-30
- 更新時間:97-09-30
今(97)年的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即將自10月1日起展開,符合接種條件的民眾,請攜帶健保卡及身分證件,至各地衛生所及合約院所施打。國小學童則依衛生單位與學校協調安排時間,在學校集中接種。
疾管局表示,接種對象除與去(96)年相同的65歲以上老人、安養等機構住民及工作人員、罕病患者、6個月以上至2歲以下嬰幼兒、醫事人員、禽畜工作人員及國小一至二年級學童,今年新增2-3歲幼兒、國小三至四年級學童及重大傷病患者。在費用方面,疫苗係由政府免費提供,65歲以上老人、安養等機構住民及工作人員與罕病患者之診察費亦由公務預算支應,國小學童經家長同意於學校接種者不須負擔任何費用,其餘對象需負擔掛號費及診察費,前項醫療費用係依據各縣市所訂之收費標準收取。
民眾欲詢問各項流感疫苗接種問題,可撥打該局免付費諮詢專線1922,或至該局流感防治網(http://flu.cdc.gov.tw)查詢,此外,各縣市衛生局的網站及專線電話(如附)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請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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