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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提醒:麻醉劑Propofol成分藥品之用藥安全資訊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10-30
  • 更新時間:97-10-30
根據路透社(Reuters)2008年10月28日報導,美國Mayo Clinics 醫師於American Colleage Chest Physicians 在費城舉行之學術會議中發表其研究結果,研究數據顯示臨床上使用Propofol治療頑固型癲癇(refractory status epilepticus)患者之癲癇發作可能增加心臟停止跳動之風險。
衛生署核准含Propofol成分藥品許可證共14張,所核適應症為:「靜脈注射麻醉劑,己住在加護病房中使用人工呼吸器之成人病人作為鎮靜之用。手術和侵襲性檢查時鎮靜用」,所核准藥品仿單之警語注意事項載明「…曾有心跳徐緩甚至心跳停止之報導…當本藥品用於癲癇的病人可能會有痙攣之風險…」等內容,衛生署並未核准該藥品做為預防或治療頑固型癲癇病人發作,提醒醫師為病患處方該藥品時宜謹慎評估病患之用藥風險與效益,並監視其用藥後之不良反應發生情形。
衛生署已建立藥物安全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