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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業期間符合第6類保險對象資格者,免返戶籍所在地,而可就近洽健保局各分局及聯絡辦公室辦理投退保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12-30
- 更新時間:97-12-30
近來因公司行號或工廠停、歇業日益增多,許多民眾在待業期間,因不具職業工會、農會、水利會等會員資格且無法依附配偶以眷屬身分投保,必須以第6類地區人口身分投保,但又不方便回到戶籍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針對上面情形,健保局特別提醒民眾,該局已提供便民措施,全省六個分局及各地聯絡辦公室都可以辦理投、退保。舉例說明如下:
林先生戶籍在高雄,長期在台北的公司上班,於97年12月12日離職,因為已滿20歲未婚,而且也沒有職業工會、農會、水利會等會員資格,離職後應至戶籍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銜接投保手續,但因目前尚無返鄉計劃,不便親自到戶籍地公所辦理,林先生可就近在台北分局聯合服務中心辦理投保,日後找到工作,也記得到該中心辦理第6類地區人口身分退保。
民眾如有健保投保、繳納保險費及相關疑義,請洽健保局服務電話 0800-030-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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