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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單位配合高雄地檢署抽驗食鹽初步檢驗結果 均符合規定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11-25
- 更新時間:98-11-25
為確保民眾飲食安全,衛生署就日前食鹽事件,責成相關衛生局配合檢調單位,分別至案內鹽類產品之上、中、下游進行調查及產品抽驗,共抽驗市售環海有限公司之鹽類產品8件,台鹽公司產品9件,計17件。檢驗項目為:氯化鈉及重金屬含量。初步檢驗結果均符合我國「食鹽衛生標準」之規定,此結果與高雄地檢署98年11月16日函送各地方衛生局之檢驗結果一致,檢驗結果詳如附表。
目前重金屬含量檢驗部分,尚有銅及部分檢體之鉛、鎘含量仍在進行中,預計11月27日將有結果。
衛生署仍將持續配合司法檢調單位,調查本案是否涉及食品衛生以外之其他不法情事,以確保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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