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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售違規產品/拒刊登違規廣告」保護民眾健康我願意 政府與民間企業攜手合作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9-04-06
  • 更新時間:99-04-06
近來有許多誇大不實、宣稱療效或易生誤解之藥物、化粧品及食品廣告於各媒體刊播,同時也標明可經知名藥粧店通路,或洽全省各藥局購買,造成民眾對於此類違規廣告之產品已獲專業藥粧店或藥局背書的誤解並嚴重影響民眾健康。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為了打擊不安全的食品與藥物,並確保其品質及維護國人健康,於今(6)日召開記者會,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媒體各公會、藥師、藥劑生公會、藥粧通路等各單位共同出席,共同宣示為「拒售違規產品/拒刊登違規廣告」努力,淨化違規產品不實廣告,保障民眾健康。

  衛生署歷年來一直將取締違規醫藥食品廣告列為重點業務,並與NCC建立合作機制共同加速違規廣告取締時效。94-98年查獲處罰違規藥物廣告案件,計開立處分書3,785件,罰緩1億6411.5萬元;94年-98年查獲處罰食品違規廣告案件,計開立處分書10,768件,罰鍰2億9,923.9萬元。97年度起衛生署更推動教育民眾對於誇大不實藥品廣告必須堅守五不原則,並不定期於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藥物資訊網、食品資訊網及藥物食品安全週報中,針對違規廣告之產品進行宣導,另設置違規廣告檢舉專線0800-233-789,歡迎民眾檢舉共同打擊違規商品。
衛生署署長楊志良表示,食品藥物管理局成立後,不實廣告及偽劣假藥之查處,一直是該局的施政重點,一旦監控並掌握產品涉及違規,立即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地方衛生局聯合出擊,相關訊息也會知會各媒體公會,藥師、藥劑生公會、藥粧通路。未來一經查獲為不法及違規案件,將循此模式與相關單位共同合作,迅速依法嚴加處辦。同時為使專業藥粧店或藥局獲得民眾認同,各通路將會同步張貼「拒售違規產品/拒刊登違規廣告」之標章,並針對違規產品予以下架。而媒體相關公會則配合通知會員拒絕播出違規產品之廣告。
  除了衛生署強調查緝不法的決心,九大團體更與政府團結一致,共同關注民眾切身的健康問題,為民眾健康,不分你我共同宣示「拒售違規產品/拒刊登違規廣告」的宣言以傳達「保護民眾健康我願意」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