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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虛擬所得」課保費,是否圖利高所得之澄清說明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9-12-08
  • 更新時間:99-12-08
一、 參照其他社會保險的投保金額,是健保現制早已實施的措施
全民健保為社會保險,每人皆應繳交一定的保險費,以享有醫療保險給付;目前健保費之計算係依經常性薪資所得(月薪)計繳,惟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農漁民,其所得非屬經常性薪資,因此在健保的體制中,目前係以21000元為其最低投保金額,同時因考量不同社會保險間權利義務的對等,對受僱之勞工及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亦規定其投保金額不得低於參加勞保之投保薪資,足見以享有現金給付之其他社會保險投保金額為其參加健保基本責任之概念,於健保現制已存在,非二代健保所獨創。

二、 即使比對投保金額,多數人負擔仍較現制減輕
國內未申報所得稅之家庭高達44%,若不課以一定之財務責任,將使大部分保費責任由受薪階級承擔,故納入所得比對基礎,可避免受薪階級負擔大幅增加。現制下無職業的地區人口是以平均保費計算個人應自付保費(749元),即使比對國保投保金額,依健保局估算之費率2.7%計算,其須繳交467元之保費(17280×2.7%=467),仍較現制減輕許多,已兼顧該等民眾可負擔性與社會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