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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偷拍論壇由衛福部通知限制接取案,說明如下

  •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 建檔日期:113-04-09
  • 更新時間:113-04-14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為協助被害人移除下架性影像,衛生福利部已建置性影像處理中心作為單一窗口,受理民眾申訴移除性影像,性影像處理中心確認網頁資料涉有違法性影像後,會通知網際網路平台業者並副知地方主管機關,並由地方主管機關依二法處以行政罰鍰,最重可對業者「封網」,也就是說「封網」的行政處分係由地方政府下達。

    衛生福利部指出,自112年2月15日截至113年2月15日止,計有9件執行封網案件,均由地方政府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函請數位發展部所轄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執行限制接取,目前皆已順利封網。

    衛生福利部也進一步說明,封網有二種情形,一種為地方政府下達行政處分仍不移除,另一種為網路業者無聯絡資訊可通知其移除下架得為即時強制,除此亦可透過檢警視案件需要聲請搜索扣押嫌疑人持有的性影像,並透過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加害人重製、散布性影像,透過司法強制手段與行政協力,杜絕性影像再次遭散布。目前該論壇涉及違法情事正由檢調偵辦中,本部已洽法務部轉請檢察機關依法儘速處理,避免更多人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