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日表示,有關媒體報導衛生福利部112年度肺炎防治經費大幅增加一事,係因近三年來,防疫經費主要來源為8,400億之「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下簡稱特別預算)」,而特別預算將於本(111)年底用罄,相關防疫需求必須回歸編列一般公務預算來支應;且明(112)年疫情無法預測,疫苗、藥物、治療跟防疫物資等均須做適當之準備,故於明年編列COVID-19防治經費845億元,尚較本年度防疫經費(總計943億元)減少98億元。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本年度衛生福利部用於COVID-19之防疫經費共943億元,包括疾病管制署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預算187億元,及特別預算756億元。由於特別運算將於本年底用罄,相關防疫需求必須回歸編列一般公務預算來支應,故於明年度將原納編於特別預算之抗病毒藥物、疫苗、倉儲管理及物流、以及確診個案之隔離治療費用等須持續辦理之防疫必要支出845億元,改納編明年度總預算。
指揮中心指出,因明年度疫情無法預測,藥物、疫苗及物資等各項防疫整備工作仍須做最完善的準備,故依法編列預算分支計畫及相關會計用途科目,而無論是特別預算或一般公務預算,均經過立院審議與監督,並無防疫預算暴增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