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COVID-19確診個案資訊統一由指揮中心或各地方政府統一對外公布,轉傳假訊息將依法開罰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 建檔日期:110-05-17
  • 更新時間:110-11-0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表示,近日網路及社區流傳多起「某人為確診個案及其相關個資」等訊息均未經證實,指揮中心強調,關於確診個案資訊,請以指揮中心或各地方政府公布消息為主,籲請民眾切勿散播或轉傳不實疫情資訊,避免觸法。

指揮中心呼籲,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之疫情或防治措施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避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最高可罰300萬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相關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