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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刊載受虐兒案衛福部回應說明

  • 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 建檔日期:106-07-20
  • 更新時間:108-03-18

有關某媒體今日(7月20)刊載「孩子都被通報受虐N次了,還是照樣被到快打死掉」一文,提及有關兒少虐待死亡統計數據及對兒少保護工作等論述部分,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提出五點澄清:

一、該媒體引用衛生福利部105年公布兒童少年保護公務統計,所載死亡人數127人,係指該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之通報中死亡個案,死亡原因包括生病、意外、受虐或其他原因等,該統計中兒少受虐死亡人數為12人,占所有兒少死亡數的9%。

二、有關社工的調查評估程序,在接獲兒少保護事件通報後,皆須比對相關歷史通報紀錄,並與通報人、家庭成員及相關人士進行聯繫及會談,透過資訊系統比對、實地了解、聯繫通報人員或重要關係人等方式進行綜合評估,以確保被通報的受虐兒少之人身安全及最佳利益能得到最好之維護,非僅聽信父母等照顧者等說辭。

三、針對兒少保護事件,社工人員不僅關心兒少的安全,也必須依兒童權利公約之精神,支持或提升家庭照顧保護能力,透過提供家庭處遇計畫、親職教育及相關福利方案,改善家庭功能,儘可能維繫家庭運作。

四、當家庭確實缺乏保護照顧兒少的能力,讓兒少留在家中的安全計畫不可行時,社工人員會將兒少進行保護安置。而保護安置暫時切斷了兒少與家庭的連結,兒少的就學、社區支持及生活穩定等面向都受到影響,甚而造成兒少的創傷與陰影。兒少保護通報的妥適處理方法,絕非僅止於保護安置,更重要的是要與家庭、社區及包括醫療衛生、警政、教育等網絡單位合作,共同打造兒少保護之社會安全網。

五、衛生福利部為了能強化社會安全網,正在積極討論及規劃如何加強網絡合作,尤其社工人員在兒虐傷勢之判斷、兒保個案後續診療,皆需要醫療衛生專業的支持與合作,期待未來能建置更為系統性、定期性之網絡溝通平臺,完整且即時交換評估資訊,凝聚保護兒少之共識,協力保護兒少免於受虐之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