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油為民眾烹調及常用之調味品,為維護該產品之安全衛生,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近日將啟動「113年度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計畫」,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醬油製造業者進行抽驗及稽查。
稽查重點主要包含食品業者登錄資訊、保存來源文件、產品標示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等,並將抽驗原料及產品;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者,將依法處辦。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如查獲醬油產品標示違反食安法第22條及第28條第1項規定者,依同法第47條及第45條分別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及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