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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研擬「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投入超過200億元協助災區復原重建及紓困振興,涵蓋生活各面向,盡最大努力協助災民

  • 資料來源:行政院
  • 建檔日期:113-04-25
  • 更新時間:113-04-25

為即刻完善0403地震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之迫切需求,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於4月25日召開研商「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會議,特邀集吳澤成政務委員、張景森政務委員、李孟諺秘書長、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部、文化部、數位發展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能安全委員會及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等首長,共同研議安全、有效、迅速之「震災復原重建方案」,整合及運用中央與地方各項資源,以最有效率之方式賡續推動災後重建工作。

鄭副院長聽取各部會重建復原及紓困振興報告,內容包括「公共設施復原重建」、「學校受損校舍重建」、「產業及觀光振興方案」、「受災戶住宅修繕、重建補貼方案」、「受災民眾慰問金補助」、「金融機構協助措施」、「受災戶學貸利息、健保、勞保、農保、國民年金、水電費、房屋稅、地價稅等減免方式」、「災區就業扶助方案與經費評估」及「災後重建組織架構」等方案。鄭副院長請各部會務必從災民的立場出發,滿足災區各方面重建復原需求,並盡最大的努力讓災民生活能夠儘速復原。

針對經濟部、交通部觀光署、農業部及文化部所提的「產業及觀光振興方案」,鄭副院長請相關部會增加各項振興補助額度,加強振興力道,並請主計總處匡列適當經費額度;針對「受災戶住宅修繕、重建補貼方案」及「受災民眾慰問金補助」報告,鄭副院長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儘速盤點災區重建需求,並對受震災影響建物完善各項補助措施,也請賑災基金會專案給予災民適當生活補助,協助災民重建家園。此外,受災戶若符合災防法相關規定,可適用學貸利息補貼、勞保、農保、健保、國保及水電費、租稅減免等措施,鄭副院長請相關部會儘速協助災民辦理,減輕災民負擔。

鄭副院長請工程會及主計總處統整各機關重建復原及紓困振興經費需求,總經費預估超過200億元,經費來源包括公務預算、特種基金、第二預備金、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及中央地方災害準備金等,若非屬公務預算項目可以支應者,由「賑災基金會專案募款」募得的善款專案協助。

關於0403震災復原重建組織架構,依據陳院長於4月4日赴花蓮災害應變中心進行視察時指示各部會應以「從優、從速、從簡」三項原則,盡全力協助地方政府救災及重建,後續復原重建部分,由吳澤成政務委員作為行政院聯繫窗口,0403花蓮地震專案小組透過跨部會整合、協調,列管推動復原重建,專案小組包括主計總處、工程會、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農業部、教育部、環境部、原民會、文化部、衛福部、勞動部、金管會、財政部,積極推動各項公共設施復原重建、民間補貼及產業振興與減免措施。後續將請內政部主導進駐花蓮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及花蓮重建辦公室」,實地瞭解民眾需求,提供全方位協助及服務事項。

鄭副院長強調「0403地震」嚴重影響災民生命、身體、財產及居住安全,今日所研擬之「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包含各項救、補助及福利事項)仍須各部會從災民角度出發加以精進。在兼顧公平正義之原則下,中央與地方務必嚴謹積極,攜手合作,與災區民眾同舟共濟,在最短時間內,落實各項復原重建事項,用溫暖堅韌的精神,全力協助災民重建家園、振興產業、安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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