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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您的負擔 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有補助!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 建檔日期:111-01-28
  • 更新時間:113-03-28

衛福部為回應失能民眾照顧需求,針對居家式、社區式或機構住宿式之服務有不同之補助策略。為緩解入住住宿式機構者及其家屬之經濟負荷,自110年10月1日開始受理民眾申請110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至111年3月1日截止,凡110年度入住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榮民之家自費養護床及住宿式長照機構等7類機構,入住天數累計滿90天以上,所得稅累進稅率未達20%者,予以年度一次性補助,補助金額按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0、5%、12%,採階梯性領取6萬元、5萬4,000元及4萬5,600元。109年度已有逾4萬人受益,占入住機構者近4成。

同時,衛福部對於身心障礙者、經濟弱勢失能老人,已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老人福利法規定,依個案及其家庭之經濟狀況與失能程度,最高每人補助每月2萬1,000元、2萬2,000元,109年度領有前開補助者達5萬6千多人,占機構住民人數逾5成。綜上,已有近9成入住機構者獲得政府相關補助。此外政府108年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對於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家庭實際減輕負擔。

衛福部為利有長照需求的民眾申請及諮詢長照服務,已設置單一長照服務專線1966,提升民眾對於長照服務認識與了解,鼓勵使用多元化之長照2.0照顧資源以減輕家庭照顧負荷。民眾於農曆春節期間有長照需求或有相關疑問,請預先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諮詢,或可上長照專區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