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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啟動「108年伙食包暨便當餐飲業稽查抽驗專案」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 建檔日期:108-09-11
  • 更新時間:108-09-11

    伙食包業者、便當餐飲店及自助餐飲店提供快速且多樣化食品供日漸增多之外食族群消費選購,若餐食保存失當或供餐之衛生管理不足等易發生食品安全問題,甚至引發食品中毒案件。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近日將啟動「108年度伙食包暨便當餐飲業稽查抽驗專案」,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伙食包及便當等餐飲業者加強稽查,以維護國人外食餐飲之衛生安全。
    本次稽查重點除了包含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 、產品責任險外,並落實查核「牛肉原產地」、「基因改造食品」標示之符合性,同時加強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等抽驗,如生鮮蔬菜或肉品檢驗相關農藥殘留與動物用藥殘留、複合式餐食和現場供應之飲品等檢驗衛生標準、加工食品抽驗食品添加物,如查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將依法處辦。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倘經查GHP不符合規定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及農藥殘留或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者,分別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及第15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食品業者登錄不實、食品添加物未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