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賴揆:以「雙向、多元、雙贏」原則 落實新南向政策

  • 資料來源:行政院
  • 建檔日期:107-04-24
  • 更新時間:107-04-24

行政院今(24)日召開「行政院新南向政策執行成果」會議,行政院長賴清德在聽取簡報及部會說明後表示,政府將以「雙向、多元、雙贏」為原則,與新南向國家雙向交流,進行多元合作、共創雙贏,並藉由對東南亞國家的認同感,達成真正的雙向合作。

賴院長進一步表示,企業較政府更瞭解經貿投資的局勢變化,因此希望相關部會扮演好後援,為企業爭取公平投資機會,避免歧視,同時協助企業排除投資障礙,並透過外交、國會或非政府組織等多元管道,協助企業解決投資爭端。

賴院長表示,政府也應提供技術、資金以及人才培訓支援,並以專案窗口解決當地台商的投資困難,使企業獲得公平保障。另投資保障與協定對企業非常重要,請財政部優先處理有關雙邊租稅協定事宜,並請外交部與僑委會予以協助。

賴院長指出,新南向政策是基於台灣經濟發展需要,本於雙向互惠及多元發展原則,所擬定的策略性計畫,也可整備國家能量,參與區域經濟融合。該政策將加速台灣與區域夥伴國家的互惠合作,平衡我國對外佈局,並轉變我國經濟結構與產業型態,符合國家發展的長期利益。

賴院長表示,有關工作已日益聚焦,相關部會也透過「新南向工作小組」機制,達到資訊分享、資源整合與部會合作的成果;此外政府與民間的合作,也使政策有更全面的效益。具體成果包括: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關係、利用經濟發展新模式推動產業佈局,並提供經濟發展動能,未來請相關部會在此基礎上再接再厲,讓台灣有更好的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