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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已針對進口不合格椰子之「日潮貿易有限公司」加強控管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04-29
- 更新時間:97-04-29
針對日潮貿易有限公司進口乙批21,689公斤(1142箱)的泰國RUNGTAWAN椰子(FRESH YOUNG COCONUT),檢出農藥貝芬替0.18ppm且違反切結放行之規定,衛生署除已責成台北縣政府衛生局積極追查案內產品之流向、回收銷毀及處分外,將對本案廠商日後之進口食品加強控管,並函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6個月內暫停受理該商先行放行之申請,並於邊境上提高其查驗比率,以保障國民健康。
依據台北縣政府衛生局查證結果,該批不合格椰子除於台北縣400箱已販售出200多箱外,餘均腐敗或立即銷毀,其餘已輾轉販售於桃園縣、新竹縣及高雄市等縣市(計7百餘箱),目前已函知相關衛生局協助處理後續問題。
衛生署訂定蔬果「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是行政上之管制點,並不是會造成健康危害之臨界點。本次檢驗結果與規定不符之檢體,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對該等農藥之每日可接受攝取量(ADI)及殘留量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以體重60公斤成人計,若攝取100 g,其農藥攝入量佔ADI之1%。貝芬替雖為農委會核准登記之農藥,惟依據「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規定,該農藥是不准使用於椰子。另有關「輸入食品查驗辦法」中明定,具結放行之產品,報驗義務人應負安全維護及保管之責任,如切結之存置地點與實際之存置地點不符或核發輸入許可通知前擅自啟用者,查驗執行機關於6個月內得暫停受理該報驗義務人先行放行之申請。
衛生署重申,為確保國人健康及維護廠商之信譽,請確實遵守相關規定,切勿存僥倖之心,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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