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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未核准黃金線植入物產品,衛生機關將加強違規查處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06-12
  • 更新時間:97-06-12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日(97年6月12日)發佈關於「抽查診所違法金絲美容?!」之消費新聞指稱,在入口網站中,輸入「黃金線美容」等關鍵字搜尋,發現有美容機構,替消費者進行該項美容手術。衛生署強調,目前並未核准黃金線植入物等相關產品,為維護國人健康安全,特別提醒民眾注意。
衛生機關將加強違規產品查處,並查明轄區內醫療院所是否涉及違反醫師法及醫療法相關規定,以確保民眾健康權益。衛生署表示,依據藥事法第84條規定:「對於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販售醫療器材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另依醫師法第28-4條第2款:「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之藥物,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
衛生署除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執行違規查處外,同時亦鼓勵民眾協助監督檢舉非法,並設置檢舉不法藥物專用電子信箱: drug@doh.gov.tw及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25-748,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