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在無菸餐廳聽見幸福的聲音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11-17
  • 更新時間:98-11-17
依國民健康局於97年7月22日至8月15日間,進行的全國1078家餐廳「菸害防制法新規定餐廳業者宣導成效前測調查」之電話調查結果顯示,有86%的餐廳業者認為餐廳內二手菸會影響顧客,69%的業者亦認為餐廳內二手菸會影響員工,而當業者勸阻顧客不要吸菸時,87%的客人都樂意配合。目前有58%餐廳全面禁菸,但仍有32%的餐廳是沒有任何禁菸規定;86%餐廳業者願意支持並配合明年1月11日起的「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但只有62%業者知道餐廳禁菸規定的內容,其中僅有18%業者知道餐廳的禁菸規定實施日期,有44%的業者雖知道禁菸規定,但不知道確切實施日期。
高雄縣政府衛生局郭瑩璱科長表示,在力邀當地100家餐廳加入無菸餐廳行列的經驗中發現,要有一個軟性的方法來提醒在餐廳內不要吸菸,所以就創作了這首「無菸餐廳」歌,當客人抽起菸來,餐廳老闆就可以播放『阮的餐廳是無人在呷菸、空氣新鮮氣氛也不錯、料理好呷 健康無菸害….』,用不傷和氣的方式,提醒客人不要抽菸。
餐廳禁菸已經是國際的趨勢潮流,國民健康局自92年起推動無菸餐廳,吃飯不吸菸觀念也逐漸為業者與民眾接受。修正之菸害防制法將自98年1月11日實施,今天為施行日之倒數100天,未來餐廳及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都將禁菸,場所於所有入口處均須張貼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任何與菸品相關之器具,違者最高可處50,000元罰鍰;違規吸菸者最高可處10,000元罰鍰。另,有更多相關菸害防制宣導品,可至健康九九網站(http://www.health99.doh.gov.tw/default.aspx),歡迎業者及民眾索取或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