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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循醫療管道終止慢性疼痛 勿信毒品止痛 引毒上身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7-10-15
  • 更新時間:97-10-15
近日報載,有位婦女因車禍雙腳癱瘓,導致長期間坐輪椅疼痛難受,一時誤信毒販,施打海洛因止痛,沒想到毒癮越來愈大,至少2、3天就要買毒品一次,最後不但花光積蓄,到處借錢,無法工作,還染上毒癮;另外亦有報載,某百貨公司專櫃女士,因外傷性膝關節炎及骨髓炎,導致長期慢性疼痛,無法久站,而影響工作;類似此種案例,其實只要依循正式醫療管道,善用麻醉性止痛藥,都可以解決疼痛問題,像此位專櫃小姐,在經過醫師診察後,使用麻醉性止痛貼片,已逐漸恢復可久站的時間,回到職場繼續工作。
「免於疼痛是一種基本人權」為國際疼痛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 IASP)所倡導的理念,該學會訂定2008年為「全球婦女抗痛年(Global Year Against Pain in Women)」,據該學會主席Troels S.Jensen表示:「受慢性疼痛影響的女性人數高於男性,但不幸的是,由於各種文化、經濟和政治障礙,女性接受治療的可能性卻比男性要低」。目前國內依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統計資料,自1999年至2007年,經「行政院衛生署醫療使用管制藥品審核委員會」審查同意長期使用類鴉片藥物治療之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其中男性占63.7%,女性占36.3%,顯示接受疼痛治療的女性明顯低於男性。
衛生署為使罹患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能獲得妥善治療,並防止醫源性成癮,已訂定麻醉性止痛藥之相關使用規範或注意事項,例如「麻醉藥品臨床使用規範」、「癌症疼痛治療處方手冊」、「醫師為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病人長期處方成癮性麻醉藥品注意事項」等,提供臨床醫師遵循參考。衛生署呼籲,罹患非癌症慢性頑固性疼痛的婦女朋友,不要再強忍疼痛,過著沒有品質的生活,或相信毒販所言,使用毒品止痛,應依規定到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接受醫師診治,解決疼痛問題,您的生活品質將可獲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