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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責成衛生單位針對問題稀釋發酵乳依法嚴辦!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10-16
- 更新時間:98-10-16
衛生署已責成各縣市衛生局全面稽查市售稀釋發酵乳,凡查獲違規者,將依法嚴辦。根據回報資料顯示,檢出含去水醋酸之優安蜜產品已在衛生局監督下,於本(98)年10月15日已銷毀優安蜜、康酪多及多多龍等產品共3781箱,餘1876箱將於本(16)日全面銷毀(如附表)。
衛生單位目前另已稽查14家製造稀釋發酵乳之工廠,結果均未發現使用防腐劑。此外,抽樣39件產品,送至本署藥物食品檢驗局進行乳酸菌含量及防腐劑之檢驗,如檢驗結果不符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將依法逕處。
衛生署秉持著維護民眾飲食健康之立場,將持續責成衛生單位進行市售食品之稽查與抽驗,並嚴格監督業者執行衛生自主管理。另因稀釋發酵乳含有活性乳酸菌之特性,要維持乳酸菌活性及菌數,產品需保存在冷藏溫度7℃以下。因此,衛生署亦責成地方衛生局加強輔導稽查業者在生產製造、運輸及販售均應維持冷藏溫度,以確保產品品質及衛生,民眾亦可以產品是否冷藏做為選購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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