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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98)年9月1日起,新增八類非癌症重症末期病患也能接受安寧療護服務,並正式納入健保給付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8-11-11
  • 更新時間:98-11-11
世界衛生組織對安寧療護的定義是指照護威脅生命的疾病(with life threatening illness),目的是為提升病人及其家屬的生活品質(improves the quality of life of patients and their families),健保局對於提升安寧療護服務品質也不遺餘力,希望有安寧療護服務需求者能得到好的照顧。
健保局自85年開始試辦安寧居家療護,當89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為末期病患的醫療自主權開創新頁時,為推廣安寧療護全人照護之精神,健保局於該年開始試辦安寧住院療護,初期照護對象為癌症末期病患,92年新增漸凍人,目前全國有37家醫院,共541床安寧照護病床提供健保安寧住院療護服務,97年健保支出5.42億元,另現行健保有64家院所提供安寧居家照護服務,全年健保支出約0.36億元。
以國人安寧療護利用概況得知,近3年來,每年約有近3,000人於往生前曾使用過安寧居家療護,使用人數占死亡人數比率,由85年的0.18%成長至97年的2.09%;安寧住院療護方面,於往生前曾使用過安寧病床的人數,由89年的871人上升至97年的6,848人;而使用人數占死亡人數比率亦自89年0.70%成長至97年4.81%。
因此,為擴大照護範圍並推廣國人對安寧療護的認知,健保局自今(98)年9月1日起,除將原試辦計畫(住院及居家)正式納入健保常態性支付外,並新增8類經醫師專業診斷符合入住安寧療護病房之重症末期患者納入服務對象範圍,包括「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其他大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他處未歸類者」、「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及「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等八類病患,讓有意願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服務之重症末期病人,得依需要,亦有機會接受健保安寧療護照護,如此台灣就會與世界潮流同步以及與WHO理念一致,使國家安寧療護照護進入另一個新里程。
健保局提供之安寧居家療護服務項目,包括醫師、護理人員及社工人員的定期訪視,也給予病患疼痛及其他症狀之控制與緩解,另為使居住在家中或機構的病患能即時得到醫療人員專業之諮詢服務,服務機構除提供定期訪視外,也提供24小時電話諮詢專線服務,24小時諮詢電話置放於本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nhi.gov.tw/→ 下載檔案→其他項下,所列之安寧居家療護院所名單及24小時諮詢服務專線,供民眾查詢。
安寧療護尊重並提供生命末期病患之身心靈全人照護品質,十分值得推廣,死亡雖是無法逃脫的宿命,但對於生命尊嚴的重視以及提升醫療照護品質,一直是健保局與醫界共同努力的目標,健保局將持續與醫界密切合作,共同為民眾健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