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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成癌症病人死亡前1個月內曾接受急救處置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99-10-08
- 更新時間:99-10-08
國人所謂的「壽終正寢」或是歐美國家所指的Good Death(好死),都指出『善終』是每個人期待的死亡境界。為緩解癌末病人身體的疼痛、全身倦怠感、食慾不佳、呼吸困難等症狀,以及協助提供病人與家屬面對死亡的心理與靈性需求與準備,衛生署自民國85年起開始推動癌症病人安寧居家服務,並於89年健保局將安寧居家與安寧住院納入試辦,同年並立法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成為亞洲第1個「自然死」立法的國家。
為了解癌症病人死亡前的醫療情形,國民健康局委託學者分析89-95年242,530名癌症死亡病人,結果有1-3成癌症病人於死亡前1個月內曾接受急救等醫療處置,平均有24.3%癌症病人接受插管治療、28.5%使用呼吸器與10.6%做CPR(心肺復甦術又稱為心臟體外按摩);再進一步分析前述3種處置歷年的使用情形,發現3項急救處置都呈現下降,分別由民國89年26%、27.5%與13.1%降至95年21.1%、27%與8.4%(如附表1),此結果說明國內癌症病人臨終前1個月內插管、呼吸器與CPR等使用急救處置情形有顯著改善。
然該分析亦指出,癌症病人死亡前1個月內,仍有1-2成的病人會使用急診與加護病房,分別由89年的15.7%與10%,增至95年的21%與12.4 %(如附表1),此現象可能與家屬對於病人末期病情不了解、照護能力不足、尚未做好死亡準備或尚未簽署DNR(不予急救)等原因有關,致使病人出現緊急狀況時被送往急診,而急診醫師可能因病人未簽署DNR(不予急救)或在家屬要求極力搶救下而送往加護病房,這些現象都說明了國人簽署DNR的風氣有待加強與宣導推動。
國民健康局邱淑媞局長表示,?使癌症末期病人都有機會接受安寧療護,於94年擴大補助醫院成立安寧共同照護團隊,由受過安寧療護專業訓練之醫師、護理師、社工師、心理師或宗教師組成團隊,前往住在各科的癌症末期病人安寧療護,使病人在不必離開原醫療團隊情況下,仍能獲得身、心、靈的照護。安寧共同照護推動至今,每年約可服務1萬3000名癌症病人,使用安寧共同照護病人,其DNR簽署情形由原25%提高至65%,且家屬的滿意度達9成以上。透過該服務也使國內癌症病人死亡前1年內曾接受安寧療護(安寧住院、安寧居家或安寧共同照護)率由89年的7%大幅提高至98年的39 %,達4.6倍的成長。
邱淑媞局長也表示,雖然國內癌症病人安寧療護利用率已達39%,然相較歐美國家的70%,仍有很大努力的空間,因此配合每年10月第一個星期六的「世界安寧日」,國內相關民間團體皆會擴大辦理安寧療護宣導活動,以傳達安寧療護理念以及表達對末期病人的關懷;期望透過政府、民間組織以及醫療院所的合作與努力,可以提升醫護人員對於癌症病情告知技巧,達到病人有知的權利,並進而享有專業的安寧照護和拒絕無效醫療。民眾如需相關安寧療護訊息可以從國民健康局網站(www.bhp.doh.gov.tw)或相關民間團體網站(詳如附表2)查詢,亦可撥打免費的安寧療護諮詢專線0800-0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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