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申報健保投保金額 勿存僥倖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0-04-19
  • 更新時間:100-04-19
健保局表示,依照現行健保法規定,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之日起辦理投保,並以其經常性薪資申報投保金額。
健保局每年都會進行各項查核業務,包括
一、以薪資所得資料來與受僱者投保金額比對,並主動調整。
二、 分區業務組視轄區特性篩選投保單位辦理專案查核。
三、 不定期查核
(一) 投保單位高薪低報檢舉案
(二) 國稅局通報投保金額異常單位
四、 近三年查核人數及績效
年度 查核單位數 查核人數 查核績效
97年 15萬9千 65萬3千人 每年增加保險費收入達16億元以上
98年 15萬3千 63萬1千人
99年 16萬8千 69萬3千人
除了健保局定期查核外,受僱員工如有發現雇主有低報投保金額情形,也可以檢具薪資資料向健保局檢舉(檢舉電話0800-030-598),該局會蒐集相關資料立即進行查核。以確保受雇員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