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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鼓勵急診重症提升品質與效率,由全民健保加碼3.2億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 建檔日期:101-04-26
  • 更新時間:101-04-26
國內許多大型醫院急診壅塞是否影響重症病患之照護品質,以及急診病患候床過久等情形,時常為社會所關切。行政院衛生署與健保局除加強宣導輕症病人不要到醫院急診外,並於101年全民健保醫院總額編列3.2億餘元預算,自5月1日起推動施行急診品質提升方案,針對提升急診重大疾病照護品質(0.64億)加強適當轉診(1.4億)及提升急診處置效率(1.16億)三大面向提出獎勵措施。
有關提升急診重大疾病照護品質的獎勵方面:選擇急性腦中風、心肌梗塞、重大外傷及嚴重敗血症四大類急重症,於患者到院急診時,鼓勵醫院於一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符合標準之治療處置,例如急性腦中風病患於發病3小時內完成血栓溶解劑(r-tPA)注射、急性心肌梗塞送醫者於到院後90分鐘內接受緊急介入性心導管治療、重大外傷需要手術的病人從進入急診後2小時內即施行手術等,達到服務標準者針對每一個案給予醫院額外2000點獎勵。另外,針對嚴重敗血症患進入急診後3小時內給與第一劑抗生素及6小時內完成必要的治療處置,也給予醫院每一個案1000點獎勵。
有關鼓勵適當轉診,以使病患能獲得適切醫療照護方面:對於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腦中風、主動脈剝離、重大外傷等需要緊急手術患者、腸胃道出血患者、嚴重敗血症患者,若送至一般及中度急救責任或地區醫院,該等醫院若無適當人力能處理時,鼓勵醫院於緊急處理後,及時將病患妥適安排轉至重度急救責任醫院或醫學中心、區域醫院予以最適處置。另對中度及重度急救醫院或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若其病患因為上消化道出血,肺炎,泌尿道感染、肝硬化或肝昏迷、鬱血性心臟衰竭、軟組織之蜂窩組織炎至該院急診,在緊急問題處理後穩定之病患,無法收治於該院住院時,鼓勵醫院能協調轉診至其他一般急救責任醫院或地區醫院做後續醫療,醫院執行本項作業需向病人及家屬說明原因,經得其同意後填寫轉診同意書及轉診單,並需獲得接收醫院之同意後進行轉診。病患經轉診治療後,接收醫院需填寫處置情形轉診回覆單給原轉診醫院。醫院執行本項作業需設置轉診作業窗口,病患獲得適當有品質之轉診個案給予1000-2000點獎勵(轉出及轉入醫院各半)。
有關提升急診處置效率方面:為鼓勵醫院主動改善急診室壅塞情形,儘速給予病患作適當醫療與安排,凡急診病患進入急診室留置時間超過24小時比率不大於1%,重大疾病病患進入急診室在6小時內即安排轉入加護病房、急診檢傷分類前3級病患在進入急診室在8小時內轉住院、急診檢傷分類第4、5級病患在進入急診室後4小時內可離院等,各層級醫院表現優良在前25百分位者,給予獎勵;另大於1%者,如有前述各項處置效率進步達8%以上者,亦給予獎勵。又為鼓勵地區醫院在地多提供急診服務,減少病患輕症湧入大醫院急診室,當年急診服務人次較上年增加者給予獎勵,每增加1人支給500點。
期望本方案之施行,可以改善醫院急診壅塞,鼓勵醫院在急診醫療服務品質方面可以更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