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國大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公布「魚腥草注射液」、「複方蒲公英注射液」、「魚金注射液」、「炎毒清注射液」、「新魚腥草素鈉氯化鈉注射液」、「新魚腥草素鈉注射液」、「注射用新魚腥草素鈉」等七種臨床應用於抗感染治療之藥品暫時禁用。該七種產品根據其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的監測發現,該七種產品在臨床應用中出現過敏休克、全身過敏反應、胸悶、心急、呼吸困難和重症藥疹等嚴重不良反應,甚至有引起死亡病例報告。 本署接獲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室處以95年6月2日港經發字第09500606240號函通知,立即查證國內並未核准進口。且國內中醫師不得使用注射劑。 查前述藥品均未輸入我國,未於國內合法使用。倘有非法使用情形,核屬藥事法第22條第2款之禁藥,依同法第82條之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83條之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衛生署在此呼籲民眾:有病應找合格醫師,使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勿聽信使用來源不明的藥品,避免花錢又傷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