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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警戒標準降級,健保爭議審議申請作業恢復常態

  • 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
  • 建檔日期:110-08-03
  • 更新時間:113-12-26

      疫情警戒標準降級,健保醫療費用爭議案件申請作業程序恢復常態,特約醫療院所對於醫療費用給付遭核刪案件,申復之後若仍不服,應於保險人核定通知文件達到之次日起60日內,郵寄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本部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提起爭議審議。

      另為節省申請審議之行政成本與提升爭議審議效率,歡迎多加利用本部「醫療費用爭議案件系統」申辦 (申請新帳號請電洽[02]8590-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