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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說明全民健康保險費率未來調整之原則

  • 資料來源:社會保險司
  • 建檔日期:112-02-17
  • 更新時間:112-02-17

有關衛福部薛瑞元部長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到,111年補充保險費收繳超乎預期,明(113)年不用調整費率一節,實質意涵為:

全民健康保險費率自110年調整後,已維持3年,明(113)年不調整健保費率,儘可能減輕民眾和企業負擔,是我們今年努力的重要方向,但費率調整與否有其法定機制,仍須遵守。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安全準備總額應維持至少1個月保險給付支出的水準,且各年度費率需由健保會依收支連動精神先行審議,並由行政院核定;因此,113年費率最終是否可以如願不用調整,仍需視今年的營運狀況,以及113年度醫療費用總額成長率協商結果而定。無論是否調整,確保健保財務穩健,永續守護國人健康,都會是衛生福利部持續努力的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