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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保費10年補繳期於今年1月31日起陸續屆滿,因適逢農曆春節前夕,為讓民眾安心過好年,第1期保費申請補繳期限延長至3月底

  • 資料來源:社會保險司
  • 建檔日期:108-01-31
  • 更新時間:108-01-31

衛福部說明,國民年金保險(下稱國保)除提供老年年金給付外,也提供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喪葬給付、遺屬年金給付等共五大給付保障。為減輕國保被保險人繳費壓力,國民年金法明定被保險人可於10年內彈性補繳以累計年資,歷年來勞保局都會按年提醒民眾補繳保費,以保障未來的保險給付權益。

衛福部表示,國保每2個月開計1次繳費單,第1期(97年10月、11月)保險費於97年12月底寄發,98年1月31日是繳納期限,該期保險費的10年補繳期限在今日到期。但因適逢農曆春節前夕,相信很多民眾現在都在忙著準備過年,甚至有部分民眾還要籌錢採買年貨,以致無法趕在1月31日前繳納保費。由於農曆春節是我們很重視的節日,為了讓大家可以有比較充裕的時間來補繳第1期的保費,也希望民眾在過年期間能愉快過個好年,不用煩惱國保10年補繳保費的事情,因此,如果有來不及補繳或經濟困難的民眾可以在農曆春節過後,也就是在今年3月底前,向勞保局申請辦理補繳或辦理分期。

另外,民眾如果找不到繳款單,請儘快洽詢勞保局補單繳款;如果無力一次繳納積欠的國保保費,也可向勞保局辦理分期繳納。針對年滿65歲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被保險人的前3期分期金額,原來規定的每期最少1,000元,首三期依不同保費補助身份分別調降至674元、505元或337元。只要按期繳納分期保費,就可以按月領取老年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民眾如有任何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勞保局國民年金諮詢專線電話02-23961266轉6066、或透過勞保局網頁或勞保局行動服務網(APP)線上進行保費查詢。

衛福部進一步表示,國保是社會保險的一種,繳費年資越多,未來領取年金給付金額也會越高,符合A式資格的人還可以選擇領取老年年金至少3,628元,身心障礙年金則享有4,872元的基本保障,衛福部提醒民眾記得補繳保險費,才能保障自己未來領取較優給付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