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計畫受理專科社會工作師合格訓練組織申請期間如下:
(一)第一次受理申請期間:112年度前已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自112年1月3日(週二)起至112年2月3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二次受理申請期間:112年度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自核定日起至112年8月25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申請後,經通知補正文件,應於通知日起一週內完成補正,逾期視同放棄。
一、補助計畫受理專科社會工作師合格訓練組織申請期間如下:
(一)第一次受理申請期間:112年度前已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自112年1月3日(週二)起至112年2月3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二次受理申請期間:112年度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自核定日起至112年8月25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申請後,經通知補正文件,應於通知日起一週內完成補正,逾期視同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