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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度專科合格訓練組織辦理社會工作督導訓練補助計畫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11-12-20
  • 更新時間:111-12-20

一、補助計畫受理專科社會工作師合格訓練組織申請期間如下:
(一)第一次受理申請期間:112年度前已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自112年1月3日(週二)起至112年2月3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第二次受理申請期間:112年度通過之合格訓練組織,自核定日起至112年8月25日(週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申請後,經通知補正文件,應於通知日起一週內完成補正,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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