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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調整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12-09-06
  • 更新時間:113-04-18

衛生福利部為落實蔡英文總統政見,強化社會照顧體系,提升第一線的社工人員能量,及改善社工薪資,109年度推動階梯式社工專業服務費補助制度,並增加雇主應負擔勞健保費及勞退費用補助,行政院再次拍板同意明(113)年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薪資起薪調高8.16%,調整社工人員起薪3萬7,765元、社工督導4萬4,239元,未來並比照軍公教調薪幅度調整;雇主應負擔費用調增至6,000元;社工人員風險加給依實際服務工作內容及時間核給。

衛生福利部表示,自113年起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制度調整,調整重點如下:

  1. 提高社工人員薪資8.16%:自113年度起調升社工薪資起薪8.16%,調升幅度為歷年最高。換言之,社工人員起薪調高2,849元、社工督導起薪調高3,338元,預估受益人數約1萬人。
  2. 建立薪資調整制度:未來比照軍公教調薪幅度調整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薪資,保障社工人員合理薪資。
  3. 擴大風險加給補助對象:依社工人員實際服務工作內容與工作時間核給風險加給。
  4. 調增雇主應負擔費用至6,000元:減輕雇主應負擔,促進公私協力,落實社工薪資全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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