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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高齡 志願同行」高齡志工服務再設計方案徵選活動即日開始,請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踴躍參加!!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14-03-11
  • 更新時間:114-03-11

 

一、緣起
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過程,可能因身心狀況、服務環境、時間和內容等因素,影響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之意願及機會,因此,為瞭解高齡志工服務狀況,並鼓勵運用單位透過服務再設計,重新思考高齡志工需求,對現有服務流程、內容檢視改造,以強化運用高齡志工繼續從事志願服務,特委託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營造高齡友善志願服務環境」計畫。
二、目的
為鼓勵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運用高齡者擔任志工,透過服務再設計營造高齡友善志願服務環境,公開徵求高齡志工服務及管理方案(須包含服務再設計項目),透過表揚與分享正向實施經驗,促進高齡者參與志願服務。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
四、參加徵選資格
運用志工之政府機關、機構、公立學校及依據志願服務法第7條完成備案之各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五、徵選方案主題與內容
因應高齡者從事志願服務,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供適合高齡者服務及管理方案,針對高齡者身體心理及服務狀況,運用服務再設計調整服務流程、內容或設施設備,其內容具有特色與創意的方案,並可見成效者更佳。
六、徵選方案內容
(一)方案性質:區分為績效組(已執行並有成效)或創新組(尚在規劃構想或執行中)。
(二)方案內容:參選單位、方案名稱、服務類別、方案理念(包含釐清問題、需求評估)、方案目標、服務內容(包含服務細部執行方式)、因應高齡志工之服務內容再設計及改善調整方式、配套措施(包含輔導與退場機制)、成功關鍵、其他注意事項等(報名表詳如簡章附件一)。
七、報名方式
參選單位依報名表格式填寫並將上開第六點內容以書面方式列印一式五份,寄至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友善高齡 志願同行」高齡志 工服務再設計方案徵選活動小組(1005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40號11樓,02-23917766);另請傳送word檔至volunteer@vol.org.tw,並請用參選單位為檔名(每一參選單位最多以1件為限)。
八、評選項目
      包含(主題性20%)、可行性(40%)、服務再設計與改善調整方式(20%)、創新性(20%)。
九、評選程序
(一)初審:由承辦單位就參選方案資料之完整性進行初審,如需補件,應於通知日起7日內補正,逾期不予受理。
(二)決審:由衛福部邀請學者專家、實務界人士、政府機關、團體代表組成複審小組,就初審入圍之方案評選得獎者,最多以20件為原則,並評選出5名為優勝。
十、獎勵方式
(一)入選方案由衛福部公開表揚,頒發獎座一座,並酌給方案稿費;獲選為優勝者,另予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
(二)入選方案之參選單位需配合於營造友善高齡志願服務環境研討會分享內容,執行內容申請衛福部115年志願服務計畫補助,得優先核予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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