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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有關媒體報導某幫派勾結公益團體(社團法人善陽展望協會)「假勸募、真斂財」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13-05-28
  • 更新時間:113-05-28

有關媒體報導某幫派勾結公益團體(社團法人善陽展望協會)「假勸募、真斂財」,本部就涉及公益勸募部分說明如下:

一、本部於112年3月接獲民眾檢舉該團體涉有違法勸募行為,即積極查處,並與警察機關保持聯繫,發現該會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第13條規定,且經本部委託會計師查核,該會勸募活動部分募得款未依規定辦理,本部爰依公益勸募條例第9條規定,於112年8月25日不予許可該會勸募活動申請。

二、依該條例第19條規定,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所得財物,應依主管機關許可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使用,不得移作他用。同條例第22條規定,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所得之賸餘財物,因勸募團體未依第19條規定辦理者,應將勸募所得財物返還捐贈人。今刑事局將全案移送北檢偵辦,本部將洽警政單位,若可取得相關違法事證,倘查該會違反前揭規定,將依公益勸募條例第26條規定進行裁處,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三、本部受理公益勸募活動申請案,均向會務主管機關確認勸募團體運作正常,依規定審核勸募活動計畫,始予許可。對民眾檢舉違法勸募活動案依法查處,配合相關權責單位及規定辦理,且每年會同會計師定期抽查勸募團體辦理情形並輔導改善,相關裁罰及勸募活動資訊民眾可上本部公益勸募管理系統查詢(網址: https://sasw.mohw.gov.tw/app39),呼籲民眾選擇運作健全符合法規、落實捐款用途的勸募團體予以支持及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