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列印
  • 回上一頁

114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社會救助、災害救助、社區發展、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及公益勸募類計畫,自即日起至113年6月5日止受理申請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13-05-06
  • 更新時間:113-05-06
一、 本次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民間單位:請於113年6月5日前透過社會福利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以下稱申辦網,網址:https://sfpweb.sfaa.gov.tw/sfpwPublic/)提案,全國性計畫請函送申請表、計畫書及其附表各1份至本部;地方性計畫請函送申請表、計畫書及其附表各1份至地方政府。
(二) 地方政府:自提申請案請於113年6月5日前請至申辦網後臺(網址:https://sfpweb.sfaa.gov.tw/sfpw/login/auth)提案;另於6月14日前完成地方性計畫初審彙整表線上核轉作業,並將貴府(局)自提及核轉案件清冊(請通盤檢討後擇優排序)函送本部。
(三) 各計畫相關附表、自提及層轉案件清冊等格式,詳見本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
(四) 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機構如欲申請補助計畫支用單據留存原單位,請於申請補助計畫時併同檢送申請表及佐證文件;全國性團體逕向本部提出申請,地方性團體向直轄市政府社會局、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申請表件相關格式請依本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各單位所提計畫可不限於前開主軸項目,若具有創新性、實驗性及整合性質,亦可提出申請。惟為符合公益彩券回饋金不作為替代財源之原則及本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業務主管範圍,下列案件請勿遞案申請:
(一) 與本部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相同性質者。
(二) 已於地方政府社會局(處)、衛生局114年度及以前年度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編有預算辦理之計畫。
(三) 非本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主管業務之計畫。
 
三、 已獲核定補助跨114年之中長程計畫,請於113年10月4日前至申辦網填報113年1至9月進度報告,經本部審查無誤後,再製發114年核定表。
 
四、 若有系統操作疑問,請逕洽客服電話:02-7744-7127(威進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五、 如欲詢問各福利別公益彩券回饋金業務,請洽各聯絡窗口:
(一) 社會救助類:黃小姐(02-8590-6607)。
(二) 災害救助類:張先生(02-8590-6648)。
(三) 社區發展類:彭小姐(02-8590-6616)。
(四) 社會工作類:陳小姐(02-8590-6638)。
(五) 志願服務類:孫小姐(02-8590-6622)。
(六) 公益勸募類:陳先生(02-8590-6651)。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