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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部本(112)年度10月受理「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審查」申請日期、方式及相關事項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12-09-04
  • 更新時間:112-09-26

配合考選部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公告本部本(112)年10月受理「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審查」申請日期、方式及相關事項。

一、申請日期:自112年10月1日0時起受理申請至112年10月31日24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方式:

(一)線上申請:請至衛生福利部人民申請案件線上申辦系統(路徑:衛生福利部首頁/便民服務/人民線上申辦服務專區/申辦服務/社工相關/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審查)加入會員申辦,填列基本資料、服務經歷(請從社會工作經歷起始填寫)並上傳佐證文件檔案。

(二)注意事項:

  1. 服務證明正本請上傳彩色電子檔,可參考本部格式或依單位原有格式開立,並須敘明職稱、工作內容及工作起訖日期等,始可進行審查。
  2. 服務證明為團體或私立機構開具者,請依規定上傳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明細表影本(應載明投保薪資)、服務單位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及服務單位章程影本。
  3. 非畢業於考選部公告之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詳如考選部「102年起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第5條審議通過並公告名單」)者,另請依規定上傳報考旨揭考試之考試通知書影本、畢業證書影本、相關成績單或學分證明及實習證明。
  4. 請申請人正確登錄資料,避免造成審查困難或無法聯絡通知補件等情形,並於申請完成時主動電洽本部委辦單位(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電話:02-8978-6157)以確保完成申請。

三、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審查要點及服務證明格式可逕至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路徑:衛生福利部/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最新消息)下載。

四、本次審查結果預定於112年12月底以掛號郵寄方式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提供可領取掛號信之地址,避免郵件遞送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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