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募團體如基於公益目的向本部或各地方政府申請公益勸募許可時,必須事先備妥勸募活動計畫書、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等相關資料而後申請。本部現已建置的「公益勸募管理系統」,可提供民眾查詢,經本部或各地方政府許可之勸募活動文號及前述相關計畫書資料。民眾也可以在系統中查詢勸募團體之募得財物使用情形與成果,瞭解善款。本部持續督導勸募團體,應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辦理並公開徵信,以責信於社會大眾。 系統網址請點選: 公益勸募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