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5年1月1日起,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1月6日公布104年較100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3.65%,調增低收入戶生活扶助金額。檢附105年臺灣省及福建省低收入戶生活扶助金額調整一覽表、臺灣省及福建省低收入戶類別條件一覽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