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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衛生福利部推動「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規劃情形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5-10-13
  • 更新時間:107-06-21

       行政院院會10月13日通過「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為貧窮兒童設立個人的帳戶,以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長期安置之兒童及少年為實施對象,由家長每人每年最高存入1萬5,000元,政府鼓勵並相對提撥每人每年最高1萬5,000元,存金利息免納所得稅,至年滿18歲後成為他們的第一桶金,讓弱勢兒童有接受高等教育或職業訓練、創業等人力投資的機會,不讓他們長大後陷入低學歷、低技術、低社會參與的循環。         
       衛生福利部表示,「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為協助兒童及少年從小培養儲蓄、累積資產的習慣,設計獎勵儲蓄的措施,包含每月儲蓄為原則、政府以一比一相對提撥存款、存款免列入「家庭財產」計算、存款孳息免納綜合所得稅、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此外,衛福部也提出配套措施,針對無力儲蓄之家庭,媒合慈善單位認養協助;結合通路增加存款之近便性;提供實物給付以減省弱勢家庭消費支出;6個月內未有存款請社工人員進行輔導;發現家戶內具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提供就業服務、以工代賑或工讀機會;委託承辦金融機構提供理財教育。         
       衛生福利部表示,已開戶之適用對象於喪失低(中低)收入戶、長期安置資格起,經一年觀察期緩衝,政府即停止相對提撥款;可維持帳戶持續自存款至18歲。開辦後始具低(中低)收入戶、長期安置身分之兒少比照辦理。所有帳戶均至年滿18歲始可提領,若兒少死亡或嚴重傷病及身心障礙者可中途解約提早結清。        
       為能儘速籌辦「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衛生福利部依規劃進度,密集協同教育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經濟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勞動部、交通部及各地方政府等單位研議相關執行細節,期待符合未來推動之需要,落實總統照顧弱勢兒童之美意。為方便社會大眾瞭解規劃方向,衛生福利部亦於網站設置資訊專區提供民眾查詢或撥打免付費1957社會福利諮詢專線,若有進一步疑問可洽詢02-85906611。

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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