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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衛生福利部譴責職場暴力 積極捍衛社工人員執業安全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建檔日期:105-07-22
  • 更新時間:106-03-27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東港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顏姓社工督導,今(22)日遭服務個案無預警攻擊,造成左頸部有兩道分別為約4公分的刀傷及7公分刀痕,屏東縣政府第一時間已陪同該名社工督導就醫,並至警局製作筆錄,後續將依衛生福利部核定之「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實施計畫」及該府「社工人身安全風險管理危機處理要點」提供被害社工督導相關協助。 衛生福利部嚴正聲明,強烈譴責職場暴力,並強調執業安全是對執業社工人員應有的基本生存權保障。衛生福利部為保護社工人員人身安全,除於社會工作師法等相關法規將社工人身安全之保護措施納入法律規範外,並補助地方政府增設社工人員人身安全設施設備,將人身安全保護訓練相關議題納入社工人員專業訓練之重點課程,並將周全社工人員安全措施納入中央對地方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兒少保護工作及社會工作專業制度之績效考核項目及編印社工人員安全維護手冊,另請法務部研修刑法以強化社工人員保護機制,期藉由上述各項措施達到社工安全升級、服務品質提升、創造友善職場的三贏局面。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李美珍表示,社工人員是運用社會工作專業,謀求民眾福祉的專業工作者,也是推動政府政策、執行各項社會福利服務的重要推手。隨著現今社會問題的多元與複雜,因此其工作存在較高的人身安全風險,卻經常礙於社工倫理與考量個案的弱勢處境,於遭受暴力時較為包容。針對本案,衛生福利部已請屏東縣政府對受傷的社工督導積極關懷,提供相關生理、心理與法律協助。衛生福利部再次呼籲,對於任何暴力樣態零容忍,各地方政府遇此暴力案件應積極捍衛社工人員之執業安全,共同打造社工人員零暴力之勞動環境,落實第一線社工人員之人身安全維護措施。